低保是在城市已經建立了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條保障線”制度的基礎上,建立實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截至2018年9月,全國城鄉低保標準同比增長7.6%、12.9%,低保對象4620萬人,全國供養城鄉特困人員483萬人。那么江蘇低保申請條件有哪些?江蘇低保申請標準是什么?本文小編整理了一些關于江蘇低保申請條件和補助的相關政策,希望對你有幫助。
2020年起,江蘇農村低保最低保障標準全面達到500元/月
1月8日從江蘇省民政廳獲悉,江蘇出臺新政,部署脫貧攻堅三年行動中精準做好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實現社會救助制度與扶貧政策在標準、對象、政策等方面的無縫銜接,切實為我省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兜牢民生安全底線。
此次出臺的《關于在脫貧攻堅三年行動中精準做好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由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政府扶貧工作辦公室聯合發布。《實施意見》要求,進一步加強農村低保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有效街接,科學制定農村低保標準,確保從2020年1月1日起,農村低保最低保障標準全面達到500元/月以上;完善農村低保家庭收入認定辦法,對于家庭成員因殘疾、患重病增加的必要的醫療費用、護理費用、康復訓練費用等家庭剛性支出以及家庭必要的就業成本等,在核算家庭收入時可按規定適當扣減。
《實施意見》明確,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農村低保標準且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低保條件的未脫貧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全部按規定程序納入農村低保范圍。脫貧攻堅期內,納入農村低保的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人均收入超過當地低保標準但在低保標準2倍以內的,可給予不超過2年的漸退期,以確保其實現穩定脫貧。
《實施意見》進一步擴大了農村低保兜底保障范圍。將農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2倍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低保相關政策規定的所有靠家庭供養且無法單獨立戶的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和三級智力殘疾人、三級精神殘疾人,以及家庭成員中已經享受醫療救助的大重病患者,經個人申請,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范圍。
《實施意見》進一步加大了臨時救助力度。對因病、因災、因禍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暫時仍有嚴重困難的農村建檔立卡低收入家庭,給予臨時救助并確保困難家庭基本生活達到脫貧標準。
《實施意見》要求進一步完善省、市、縣三級核對平臺。強化核對系統的對接應用,實現數據互聯互通,核對信息三級聯動。按照“逢進必核”的原則,建立健全核對平臺“機查”與進村入戶“人查”相結合的機制,全面進行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確保源頭把關精準。
《實施意見》還對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推動社會力量參與以及強化相關扶貧政策銜接等方面作了相關安排,充分發揮社會救助綜合兜底作用,形成兜底合力,助力脫貧攻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