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編收集的關于內江新生兒落戶需要哪些材料及辦理的流程的相關信息,供大家參考。
一、內江新生兒上戶口需要什么材料
一、國內出生的嬰兒
申報材料:
1、申請書;
2、嬰兒出生醫學證明;
3、父母婚姻法律文書(結婚證、離婚證、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書或非婚生育說明);
4、父/母居民身份證和居民戶口簿;
5、申請隨父落戶的非婚生育無戶口人員,《出生醫學證明》未注明父親信息的,還應當提供四川省具有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
二、國外出生的嬰兒
申報材料:
1、申請書;
2、父母及子女回國使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等出境入境證件;
3、國外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證明原件、復印件及經公證后的司法翻譯件;
4、父母婚姻法律文書(國外領取結婚證的,應經中國駐該國使館、領館認證);
5、父(母)親戶口簿或出國前戶籍注銷證明;
6、父(母)親身份證明(未取得外國國籍、退出外國國籍、加入或恢復中國國籍、未取得外國永久居留權的申明或證明);
7、撫養人或監護人戶口簿。
8、所生子女已取得住在國長期(永久)居留權,或者已在住在國連續合法居留滿五年的,還應當提交該子女的華僑回國定居證或批準定居通知書。
二、內江新生兒上戶口的辦理流程
第一步、辦出生證
在內江市接生醫院辦理出生證,然后憑借出生證到戶口所在地居委會開具新生兒入戶通知單。
第二步、戶籍登記
攜帶入戶材料,如父母雙方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出生證明等,到戶口所在街道辦事處蓋章。
第三步、申辦上戶
到戶口所在街道派出所戶籍科辦理上戶,帶齊各項材料。需要注意的是,盡量在新生兒出生的一個月內進行上戶辦理,否則可能會需要提交其他證明材料。
三、新生兒最遲多久上戶口
新生兒在出生后的一個月以內,必須要去常住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上戶口。新生兒落戶,根據父母自愿的原則,可以隨父落戶,也可以隨母落戶。所需要帶的材料:其父或其母的戶口本、雙方的結婚證、新生兒父母的書面申請、新生兒的出生醫學證明,然后向戶籍地的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就可以了。
四、內江新生兒登記辦理時限
符合政策規定,證明材料齊全,派出所戶口內勤當場辦結;符合政策規定,證明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補辦的材料,第二次辦結。對需報市公安局審批的,對申辦材料齊全的,公安派出所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的二十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核實工作,并將有關材料上報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接到上報材料后,經審查,應當在接到公安派出所的上報材料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并將審批結果返回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級公安機關的審批決定二日內,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