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某中學舉行手機銷毀大會,現場有幾十部從學生沒收來的手機被扔進水桶,用錘子猛砸。學校工作人員說,他們也是沒辦法,家長都很配合,一切都是為學生好。
從學校沒收手機并當眾銷毀可以看出,一方面學生在校玩手機的現象比較嚴重,甚至影響到了孩子成長;另一方面,學校是無奈之舉,以此“殺雞給猴看”,以表學校禁止學生帶手機的果斷決絕。然而,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場所,是依法施教的神圣之地,當眾銷毀學生手機顯然暴露出學校教育理念的偏差,是一種簡單粗暴的教育方式。
首先,當眾銷毀手機不能從心理上改變學生。學校教育應該遵循學生身心發展的規律,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地引導受教育者獲得知識技能,陶冶思想品德,發展智力、體力。簡單粗暴的處理方式只能說是學校的任性之舉。況且,中學生正值青春期逆反、要面子的時候,當著全校師生的面銷毀學生手機,難免會引起部分學生更強的心理對抗。
第二,“家長都很配合”不能成為學校當眾銷毀手機的理由。表面看來家長是認同這種教育方式的,其實則不然。在我們平時教育學生的過程中,家長總會對老師說:“老師,孩子不聽話,你就給我打。”難道我們真的能打嗎?顯然,這只是家長希望教師管好學生的一種意愿而已,當不得真。
第三,銷毀學生手機是一種侵犯學生個人財產的行為。按照物權法規定,學校和學生之間是兩個平等的民事主體,老師不能擅自將學生的財產進行處置。是否錘砸手機,只有手機的擁有者學生們才享有自由處置的權力。集中銷毀不僅侵犯了學生對手機的所有權,同時也造成了一種浪費。
陶行知說:“真教育是師生間心心相印的活動,唯獨從心里發出來的,才能達到心的深處。”學校禁止學生用手機,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教學工作的開展。但是,學校采取措施教育學生不能簡單粗暴,而要體現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要有依法治校的管理思維,如此才能使學生感到安全、親近、滿足乃至幸福,最終配合老師完成學業。再說,中學生正處于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形成的關鍵時期,學校里的老師更應該用發自內心的關心、耐心、愛心、責任心,以身作則,為學生樹立良好的形象。
學校教育應該與孩子的心理發展相適應,要善于正面引導,確保孩子健康成長,簡單粗暴的教育方式永遠是教育的大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