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規劃社保政策解讀:養老保險六項改革與醫保五項改革
《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提出,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
在近日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輔導讀本》一書中,財政部部長樓繼偉發表署名文章《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
樓繼偉介紹,要按照《建議》提出的改革部署,全力抓好養老和醫療兩大重點,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進一步深化社會保障制度改革。
社會保障制度存在三方面問題
樓繼偉在文章中指出,目前社會保障制度設計和運行還存在一些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風險隱患不容忽視。突出表現在三個方面。
首先,社會保險制度沒有體現精算平衡原則,基金財務可持續性較差!笆濉睍r期,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年均增長18.6%,收入年均增長12%,支出比收入增幅高出6.6個百分點;全國職工醫;鸷统青l居民醫;鹬С鲈龇仁杖朐龇謩e高出2.5和5個百分點。
其次,政府、企業、個人以及中央和地方之間責任分擔機制不合理,收入保障和提供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的職責過度向政府集中,醫療衛生和社會保障服務機構運行機制比較僵化。
再者,制度條塊分割,不同社會保障政策之間以及社會保障政策與其他經濟社會政策之間銜接配套有待加強,碎片化問題突出。
為此,樓繼偉提出,應加快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和基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