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產假工資計算公式:一般是生育津貼=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關于2024陽江產假有多少天及工資標準如何計算,大風車小編收集整理的相關的信息,供大家參考閱讀。
一、陽江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重要提示:職工申請撥付生育津貼,需滿足兩個條件:
1、享受完規定的假期天數后才能申請。如順產的,需在分娩后98天后才能申請生育津貼;
2、享受規定假期期間,需按時足額繳費。如順產的,分娩后98天內需繼續按時足額繳費。
(一)職工按照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其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逐月墊付,再由醫保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
職工已享受生育津貼的,視同用人單位已經支付其相應數額的工資。生育津貼高于職工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將生育津貼余額支付給職工;生育津貼低于職工原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職工原工資標準,是指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職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參加工作未滿12個月的,按其實際參加工作的月份數計算。
職工依法享受的生育津貼,按規定免征個人所得稅。
二、陽江產假具體有多少天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在一般情況下,廣東女職工都能獲得98(基本產假)+80(獎勵假)=178(天)的產假。
其中98天產假的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逐月墊付,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
三、陽江產假期間可以辭退員工嗎
女職工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能予以辭退,但是職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