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只是將“營業稅”換成了“增值稅”的叫法
征收標準、稅率仍保持不變
以一套150萬的房子為例
根據增值稅的算法,需要先計算出銷售額,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一套售價150萬(含稅、購買不足2年)的房子,最終增值稅應納稅額為(150萬÷1.05)×0.05=7.14萬。當前營業稅下是總價按照5.6%的稅率征收,按現行政策,營業稅應納稅額為150萬×0.056=8.4萬。
也就是說,營改增以后
稅負并不會增加,反而有所減少
一張圖讀懂營改增
我們再來看下,目前在十堰買新房和二手房
分別要繳納哪些稅費?
根據以上稅費標準,以十堰一套100平米、總價200萬元的房子為例。買新房(首套房,帶電梯),可以在新房交付后,辦不動產權證時,再繳稅:
1、契稅:200萬×1.5%=3萬元。
2、維修基金:100×120=1.2萬元。
兩者加起來,稅費一共4.2萬元。
如果是買賣二手房,總價200萬元,不滿2年,非唯一,買方是首套房,那么要交繳稅:
1、契稅(買方交):200萬×1.5%=3萬元。
2、營業稅(賣方交):200萬×5.55%=11.1萬元。
3、個稅(賣方交):200萬×1%=2萬元。
兩者加起來,稅費一共16.1萬元。